先说结论: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5年度十件商标异议、评审典型案例,集中体现了对“傍名牌”、恶意抢注动漫IP、企业家姓名、名人肖像、老字号和科技企业商誉等行为的规制,也说明新兴行业的服务类似判断、关联主体恶意和真实使用证据会成为案件判断的重要因素。

官方公布的十大案例讲了什么?

案例官方提炼的核心问题企业应关注什么
“问界出行”商标异议案合理判定新兴领域商品或服务的类似关系,制止“傍名牌”。新业务名称不同,不代表服务之间一定不类似。
“HOPPI JUJU WIPES及图”商标异议案考量动漫IP知名度与精神内涵,规制恶意注册国产动漫IP。角色名称、形象和图形都可能涉及在先权益。
“CLEAF KELIFU”商标异议案规制反复恶意申请国外知名商标。换拼写、换主体不一定能掩盖持续攀附行为。
“高纪凡 GAOJIFAN”商标异议案遏制攀附新能源产业知名企业家姓名的不当注册。企业家、创始人和公众人物姓名不是低风险取名素材。
“ETKHO”商标异议案综合认定关联主体之间的意思联络和行为一致性。借关联公司实施恶意抢注仍可能被识别和规制。
“苏罗”商标无效宣告案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标志的商标法保护边界。传统文化和非遗名称的商业注册需要核查权利边界。
第13656705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案结合医药行业特点,合理运用商标使用法律规则。使用证据要与行业交易方式、核定项目和时间对应。
第31831098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案保护袁隆平院士肖像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。名人肖像、公共形象和误导性关联都需谨慎。
“陈体全李升佐”商标无效宣告案打击抄袭、摹仿老字号“陈李济”创始人姓名的投机行为。拆分、组合老字号历史元素仍可能产生法律风险。
“宁王科创”商标无效宣告案规制攀附知名科技企业商誉的恶意注册。行业昵称、市场简称和公众联想也可能成为判断线索。

上表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案例摘要整理。每个案件的完整判断仍以相应决定文书、证据和法律适用为准。

提醒一:新兴行业也要做跨场景近似判断

“问界出行”案提示,新兴领域出现的新服务、新平台或新表达,并不会天然脱离现有商标保护范围。判断是否类似,不能只比较申请表里的项目名称,还要看服务目的、内容、对象、渠道以及相关公众是否容易误认来源。

汽车软件、智能出行、人工智能服务、直播电商等新业务在注册前,更应把完整业务链拆开,再通过商标分类查询和近似查询确认核心类别。

提醒二:姓名、肖像和动漫IP不能只查商标库

企业取名时常把“商标库里没有相同名称”理解为安全,但典型案例说明,姓名权、肖像、动漫IP、老字号历史元素和其他在先权益都可能影响注册稳定性。

这与乔丹商标案中的姓名权风险是一致的注册前提醒。

提醒三:关联公司不能成为恶意抢注的隔离层

“ETKHO”案强调对关联主体之间意思联络和行为一致性的综合认定。简单更换申请公司、由关联方分批申请,未必能切断行为之间的联系。

企业正常做集团化商标布局时,应保留清晰的品牌规划、授权关系和真实经营目的;如果发现他人通过多个关联主体持续抢注,也可以整理股权、人员、地址、申请记录和使用方式等线索,用于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。

提醒四:注册成功后,真实使用证据仍然重要

图形商标撤销复审案把医药行业特点纳入使用规则判断,说明证据不是越多越好,而是要形成真实、连续、相互印证的链条,并与核定商品或服务对应。

合同、订单、发票、包装、物流、门店照片、平台记录和宣传材料应尽量保留原始信息。需要系统整理时,可以参考撤三答辩证据清单日常使用证据留存清单

提醒五:异议期和评审程序是品牌保护的重要节点

商标通过初步审定,不代表风险已经结束。在公告期内,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;商标注册后,也可能面临无效宣告、撤销复审等程序。

相关程序可继续查看商标异议答辩商标复审撤三答辩页面。

企业现在可以做的检查

  1. 检查核心品牌是否覆盖主营类别和关键类似群。
  2. 检查名称、图形、创始人姓名、IP形象的授权和在先权益。
  3. 检查是否存在他人近期提交的近似申请。
  4. 检查过去三年的合同、发票、包装和宣传证据是否能够对应。
  5. 检查集团公司之间的商标权属、许可和申请目的是否清晰。

常见问题

商标通过初审后是不是就稳了?

不是。初审公告期内仍可能被提出异议,公告期结束并核准注册后,也可能因法定事由进入无效宣告或撤销程序。

名字改几个字、换成拼音就一定不近似吗?

不能这样判断。读音、含义、字形、整体印象、商品服务关系和实际使用场景都可能影响近似与混淆判断。

有商标注册证为什么还要保存使用证据?

注册证证明权利状态,使用证据用于说明商标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的真实使用。两者作用不同。

官方来源:
国家知识产权局:《2025年度商标异议、评审典型案例》
本文依据官方案例摘要进行实务整理,不替代具体案件决定文书,也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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